开云综合体育TBG 人才引进管理办法(试行)

  作者: 办公室   来源: 橡胶研究所  日期: 2020-04-01   点击:        打印  ] 我要分享

 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支撑热带农业科技创新发展,加快我所人才引进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,助推世界一流天然橡胶科技中心建设,结合我所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人才优先理念,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规划设计、资金投入和支撑力度;坚持按需设岗、按岗聘用、目标考核、动态管理,充实各类创新团队和高精尖缺人才。

二、人才类别与要求

(一)我所引进人才分为高层次人才和其他类人才,高层次人才分为ABCDE五类,分类标准按照《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标准(2019)》(热科院人〔2019〕359号)执行;未达到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,归纳为其他类人才。

(二)引进高层次人才原则上不超过相应年龄上限,其中A类人才70周岁、B类和C类人才55周岁、D类人才50周岁、E类人才45周岁。

三、待遇配套


 

官网开云 人才引进待遇配套表

人才层 次

特岗绩效

(单位:万元/年)

住房及安家费(单位:万元)

科研启动费(单位:万元)

实验室及办公场所

绩效工资执行级别

经费支持渠道

备  注

A

≥150

(连续发放5年)

按院规定执行

1000(分2次安排)

200平方米的实验室及办公场所,提供科研仪器设施设备及办公条件,配套科研助手、行政秘书等。

一级岗

院承担

由院提供政策性住房一套。

B

≥60

(连续发放5年)

50(分5年按年度平均发放)

500(5年内分批次安排)

 

 

 

 

100平方米的实验室及办公场所,提供科研仪器设施设备及办公条件,配套科研助手、行政秘书等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二级岗

特岗绩效院承担50%;科研启动费院承担;其余所承担。

1.B、C、D类高层次人才在院所房源的情况下,提供政策性指标1套供其按内部价购买,按人才等级从高到低和引进顺序优先安排。

2.科研启动费须用于所在科研团队的研究方向或领域。

C

20

(连续发放5年)

40(分5年按年度平均发放)

300-500(5年内分批次安排)

提供适当的科研仪器设施设备及办公条件。

1.具有正高级职称的,在我所专技岗控制数中按四级岗聘用,无岗位空缺的按享受四级岗待遇管理,推荐申报院二级、三级专技岗。

2.具有副高级职称,引进时近5年取得业绩达到正高级职称业绩条件的,在我所专技岗控制数中按四级岗聘用,无岗位空缺的按享受四级岗待遇管理;引进时近5年取得业绩未达到正高级职称业绩条件的,在我所专技岗控制数中按五级岗聘用,无岗位空缺的按享受五级岗待遇管理。

3.未具有副高级职称,引进时达到D类人才标准的,在我所专技岗控制数中按六级岗聘用,无岗位空缺的按享受六级岗待遇管理;引进时达到E类人才标准的,在我所专技岗控制数中按七级岗聘用,无岗位空缺的按享受七级岗待遇管理。

所承担

D

12

(连续发放5年)

30(分5年按年度平均发放)

200-300(5年内分批次安排)

 E

5

(连续发放5年)

20(分5年按年度平均发放)

100-200(5年内分批次安排)

1.因房源有限,E类(含)以下人才不提供政策性住房指标。

2.科研启动费须用于所在科研团队的研究方向或领域。

其他博 士

/

5(分3年发放,第一年发放2万元)

30-50(3年内分批次安排)

/

/

硕 士

/

1(一次性发放)

/

/

/

注:1.特岗绩效指除工资之外的绩效。2.配偶工作:(1AB类人才配偶可由院随调安排工作;(2CDE类人才配偶符合我所人才引进指标录用条件的,可优先考虑录用;未符合录用条件的,可按编制外聘用安排工作。


四、引进程序

高层次人才引进可不实行公开招聘,其他类人才按照院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。高层次人才引进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:

(一)制定招聘计划及工作方案:根据院重点学科领域和官网开云 人才引进规划,提出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,明确人才引进岗位的任职条件、工作目标和工作待遇等,经所务会审定研究后报院人事处审批。

(二)发布需求:通过院所网站、相关媒体和渠道,对外发布人才需求信息。

(三)报名和资格审查:申报人填写《高层次人才申报书》,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。由人事处会同科技处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。

(四)面试考察:由人事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人进行面试,参加评议专家为9-13人,由我所学术委员会和特邀所外专家组成,原则上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,外单位专家不低于三分之一。专家组根据申报人的学术水平、业务能力等提出考察意见,推荐认定高层次人才的类别。

(五)拟录用人选确定:经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,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(7个工作日),并报院人事处审批。

(六)聘用:经院审批同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,我所与其签订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议,并按有关规定开展岗位聘用。

、考核管理

(一)高层次人才实行工作协议任务考核管理,协议期为3-5年,由我所和引进人才签订,协议内容明确高层次人才的具体岗位及职责、工作目标及任务、考评指标及相关待遇等。工作目标及任务一般分为总体目标、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,考评指标要求可量化、可评价。其中A、B类人才在签订协议前应将协议报院审核备案。签订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议后,高层次人才方可在协议期间享受相应待遇。

(二)加强协议期任务考核管理。对未完成中期目标任务的高层次人才,暂停发放特岗绩效,待完成相应进度目标任务后于下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发。中期考核不合格的,单位将提出整改措施,降低安排科研启动费标准。高层次人才5年聘期结束后,对完成总体目标任务的,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,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,可续签新的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议;未完成总体目标任务的,两年内不再续签或新签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议。

(三)高层次人才服务期为10年,高层次人才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离开单位(含申请调离、申请辞职、擅自离岗、学习进修或出国超期不归等,不含试用期),或因工作考核不合格被单位解聘的,均按未完成服务期处理。高层次人才未满服务期离开须偿还单位发放的安家费和特岗绩效(按未满服务期的年限和首轮聘期内平均发放的安家费、特岗绩效之乘积进行偿还,偿还金额不超过发放金额),如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须按购买价退还住房(不计利息),随调安排的团队成员、配偶也相应解聘或降级处理。

(四)B类高层次人才纳入“热带农业十百千人才工程”十人计划;C、D类高层次人才纳入“热带农业十百千人才工程”百人计划;E类高层次人才纳入“热带农业十百千人才工程”千人计划。

(五)凡发现违反学术道德、学术诚信,伪造认定或考核材料的个人。一律取消高层次人才和“热带农业十百千人才工程”人选资格,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,并返还已享受的待遇。

(六)符合本办法高层次人才分类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别的人才,以最高类别进行认定并享受最高类别的岗位待遇,不得同时享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别的岗位待遇。

六、附则

(一)本办法未尽事宜,按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。

(二)我所现行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,以本办法为准。国家和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管理规定,从其规定。

(三)本办法由所务会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实行。

 


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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